高龄产妇产假国家规定 那些产前不可不知的政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追求学习与事业的道路上不断前进,往往将终身大事推后,因而晚婚晚育变得非常普遍,随之“高龄产妇”的比例也就不断增加。所谓“高龄产妇”,通常说的是哪些直到35岁以上才第一次妊娠,以及怀孕的时候已经超过34岁的产妇。高龄产妇与普通产妇不同,她们的胎儿可能会发育迟缓或者早产。那么良好的了解相关生产政策,合理安排工作及产假休息时间,对高龄产妇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
随着最新规定的出台,晚婚假及晚育假被取消。也就是说,从2016年1月1日起,高龄产妇的产假不再具有特殊性,其休假时间和普通产妇是一样的了。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产假的基本天数为98天。不过晚婚晚育假虽然取消了,但多数省份的产假休息时间却延长了。
根据各省公布的相关信息可以看出,各省规定延长的产假后的天数为128到188天,部分省份的假期较晚育假及独生子女假取消前,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这不论对于普通产妇还是高龄产妇都是个好消息,尤其对高龄产妇而言。很多医生都认为,当高龄产妇的妊娠超过32周的时候,就不太适合再继续工作,继续工作会对孕妇的脊柱、关节等产生负担。较长的产假,可以便于产妇在相关规定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排休假时间,例如提前请产前假两个半月等。【伊秀原创未经允许,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