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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 生活常识网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7月5日,由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这也标誌着原温州市国家税务局、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绍

中文名: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地点:温州市属性:非盈利性质:事业单位

发展历史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10〕38号)、《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市县地方税务部门“三定”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浙编办发〔2010〕45号)精神,设立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市地方税收工作的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

机构职责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市*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二)划入市财政局承担的全市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徵收管理职责。(三)按照省、市*的统一布置,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规费和基金的徵收管理任务。(四)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地税信息化规划、协调和项目管理,深化数据採集、分析和套用,确保信息安全;加强纳税服务,改进和最佳化纳税服务方式,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係;加强税费规划和科研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的规範性档案;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负责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附加的徵收管理;研究制定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画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体系;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减免等具体事项。(四)负责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徵收的稽查;制定全市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徵收稽查的实施办法和专项检查计画,监督检查各级地税部门依法稽查,组织协调全市地税大要案的查处,推进依法治税。(五)负责全市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地税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和管理本系统税收科研工作。(六)对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等垂直管理工作。(七)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工作。(八)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範税务代理行为。(九)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地方税务局设11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综合性工作,起草综合性档案和材料;负责信息、文书、收发、档案、保密、机要通信、信访、督查、行政后勤、机关财务(财产)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联繫局对口挂鈎联繫的*党派及结对帮扶工作;组织协调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新闻发布等对外宣传,协调全市地税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规划、组织和协调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人事教育处(基层工作处与其合署)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地方税务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等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市局管理*的任免、调配、轮岗、交流、考察、考核、监督等工作;负责系统公务员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负责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系统文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三)政策法规处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和参与起草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徵收政策档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的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反馈和彙编;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负责规範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牵头重大涉税案件审理及负责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工作;承办地方税务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四)税政管理一处负责全市营业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菸叶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管理;负责有关税(费)种的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征管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和税源管理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五)税政管理二处负责全市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管理;负责有关税种的调查研究,制定有关税种的具体徵管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财务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彙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牵头税收协定的贯彻执行、反避税、情报交换、国际税收合作等工作。(六)税政管理三处负责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政策管理;负责二手房地产交易涉及有关税种的政策管理;负责有关税种的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徵管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日常评估和税源管理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参与有关税种的政策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七)规费管理局负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离休*离休(医疗)费保障经费、其他社会保险费等各项规费(基金)的徵收管理;负责有关规费(基金)的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具体徵管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有关规费(基金)日常评估办法;指导有关规费(基金)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参与相关的政策辅导、谘询服务、法律救济工作。(八)徵收管理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改革综合性方案;研究提出专业化徵收管理意见和组织税收征管规程的修订完善;根据综合治税要求,研究制定社会化徵收管理意见;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套用办法、第三方信息交换套用办法、综合性税收征管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和稽查综合选案制度;牵头大型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组织实施税务登记、普通发票、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套用、个体与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 (九)纳税服务处负责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落实纳税服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範性档案;组织、协调和指导纳税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及纳税*益保障制度、工作规範和操作规程;负责12366热线、简讯系统、知识库、纳税谘询、网上办税等纳税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统一管理;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标準化、规範化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纳税辅导管理办法;组织编制纳税服务指南;组织实施纳税信用评级制度;组织实施日常税收宣传;协助开展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十)计画财务处负责编制和下达市区地方税收计画;汇总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并编制有关报表;负责市区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市税收计画、会计和统计的有关制度及实施细则;研究分析全市地方税收计画完成情况;负责对全市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报表和总局级定点联繫企业的数据上报工作;监督全市地税系统专项税务经费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市本级地税专项税务经费的收支核算管理;负责全市有关地方税收票证管理;负责全市营业税纳税人的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全市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十一)信息化管理处负责制订地税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税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负责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地税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準、资金使用、设备引进等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经济和税收等信息数据的整理、加工、套用和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地税信息化建设相关需求和方案的论证等工作;负责软体系统开发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信息系统网路硬体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分别与市财政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合署办公。

人员编制

市地方税务局机关行政编制48名,其中:局长1名(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中层领导职数26名(其中规费管理局局长按副县长级高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7名。纪检、监察机构的设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档案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