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範性档案。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和海曙区委、区*提供决策参考。(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事项。(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察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考核工作。(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和海曙区委、区*交办的其他工作。注: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準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现任领导

周一伦(党委书记、局长)周水涌(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汪光明(党委委员、副局长、调研员)余建平(党委委员、副局长)叶华龙(党委委员、副局长)汪文浩(党委委员、副局长)邬国菊(党委委员、副局长)林萍(党委委员、副局长)薛建新(党委委员、副局长)朱识华(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展(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顾明杰(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