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哪些情况不能打胎?

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人流手术的广告,这主要是有些女性还不打算生孩子,但是却意外怀孕了,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打胎。打胎的方式有很多,药物流产、人流或者手术流产。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可以进行流产的,在流产前需要弄清楚这些特殊的情况,以免对身体造成危害。那么到底什么情况不能打胎呢?

首先,各种畸形传染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病期、严重的全身性疾病(比如心力衰竭、高血压发病期、肺结核伴高热和严重的贫血等等)不能承受手术者。因人流手术不仅是将受精卵取出体外的过程,也是对身体的一次伤害和高耗能。如心脏疾病患者,将可能引起心衰。

其次是急性生殖器炎症,如阴道炎、重度子宫糜烂、盆腔炎等,因人流时需将扩阴器及阔宫棒、负压吸引管插入,将触及阴道,宫颈口等,造成炎症的加重和扩散。所以人流前应先做好消炎等疾病的治疗。

再者是妊娠期剧烈呕吐引起的酸中毒未纠正者。

最后还有什么情况不能做人流呢,便是在人流手术前4小时内体温在37.5℃以上两次者。

1、剖宫产术后或产后1年之内哺乳者不适合。因为剖宫产术后的子宫壁上有瘢痕,在1年之内子宫壁尚未充分愈合,加上怀孕后子宫壁较薄,手术时极易从瘢痕部位穿孔。产后1年内哺乳的妇女怀孕,其子宫壁比较薄、软,进行人流术很容易穿孔。

2、生殖道畸形或有盆腔肿物者不适合,对手术操作不利。

3、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50岁者不适合。凡是在此年龄段妊娠而要求终止者,均应住院并请有经验的医生进行手术,年龄在50以上的孕妇生殖道的弹性减弱及宫颈变硬,为避免生殖道的损伤,应住院并且在术前放入宫颈扩张棒。

4、半年内有终止妊娠,或1年内有2次人工流产史者不适合。这类人群自身子宫尚未完全恢复,再怀孕后子宫较软,易发生子宫损伤。

文章中介绍了一些不能打胎的情况,如果在平时的生活中,大家参照自己的生活状况来对比,如果有这些疾病的话,那么最好就不要进行流产手术,最好在性生活中做好避孕的措施,以免对身体造成这么大的影响。流产太多也会影响到以后的生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