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葫芦的文化价值有哪些?
工艺葫芦的文化价值有哪些?
工艺葫芦是什么?
古书上有很多葫芦的记载。“匏”、“瓠”、“壶”、“甘瓠”均指葫芦。“壶”、“卢”本为两种盛酒盛饭的器皿,因葫芦的形状和用途都与之相似,所以人们便将“壶”、“卢”合成为一词,作为这种植物的名称;而“葫芦”则是俗写,并不符合愿意。不过后来人们约定俗成地写作“葫芦”,一直延续到现在。
葫芦大体可分为以下几个品种:
亚腰葫芦
它的形状长得很可爱,象两个摞起来的球体,上小下大,中间有一个纤细的“蜂腰”。亚腰葫芦大小差别很大,据说大者有一米高,小者只有豌豆大卸明宫史。火集》载:“仍有真正小葫芦如豌豆大者,名日‘草里金’,二枚可植二三十两不等,皆贵尚焉。”最经常见到的亚腰葫芦大者高20—25厘米,小者10厘米左右,主要用以观赏。
大葫芦
果实下部圆大,直径25—30厘米左右,上有一粗短的柄,皮厚1—1.5厘米。这种葫芦个头很大,嫩时皮质白嫩,是农家的佳蔬,有多种吃法。成熟后皮质坚实,锯成两半,作舀水的“瓢”。
长柄葫芦
下部浑圆,大小如扁葫芦,上面有一个细长的柄,长尺余。这种葫芦嫩时亦可食用,老熟后古代主要用来做葫芦笙,现在则锯开作勺或瓢。
扁圆葫芦
其形圆而扁,直径7—9厘米,因形状象个大个柿子,所以京津一带称甚为“柿子葫芦”;山东、苏北一带则叫做“油葫芦”。
瓠子
其形呈圆筒形,粗细长短不一,象条大丝瓜。嫩时外皮呈绿白色,柔嫩多汁,可以食用。成熟皮色偏白,质地不太坚硬。除食用外,可以用来范制长形葫芦器。
工艺葫芦的文化价值有哪些?
在古代,葫芦是制作乐器的重要原材料,其价值不亚于丝,竹。《尧典》中有匏为八音之一的说法。葫芦笙最早载于汉代的《礼乐志》:“有葫芦笙。”后来晋崔豹《古今注》又一次提到:“瓠有柄者悬瓠,可以为笙,曲沃者尤善。秋乃可,和则漆其里。”这句话是说长柄葫芦可以加工成笙,其中以曲沃的葫芦最佳。除了笙、竽等簧管乐器外,葫芦还可以做弦乐器或弹拨乐器的共鸣箱。葫芦还可以做鸽哨,分很多种,制法各异。
“葫芦丝”在民间称为“葫芦萧”,别处也有称为“葫芦笙”,名称的变化原因说法不一,有说是解放初期,知识青年下乡,将傣族不标准的汉语“萧”误听为丝而得名,有说是为了区别于哈尼族的“芦笙”又区别于“萧”(萧无簧),故文艺工作者将它定名为“葫芦丝”。说以前者居多。葫芦丝的傣语名称为“筚朗道”,“朗道”为“葫芦”的傣语名,“筚”为傣语对吹管乐器的总称。德昂语称“筚格宝”,阿昌语称“拍勒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