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找回许久未出现的性欲?

如何找回许久未出现的性欲?

如何找回许久未出现的性欲?

婚姻不是只有性,但不能没有性

它禁锢了女性,同时也扭曲了男性,无论男女都不能正视自己的性欲望。在男性,对待性的羞耻态度则表现为把性的冲动归结为女性的诱惑和淫荡。例如,当地铁性骚扰案发生时,大众总是微妙地表示,女人应自爱,不要衣着暴露。这种把对性欲的罪恶感投射给女性的思维,是男性面对性的怯懦。也就是说,男人虽然看上去很好色,其实对性同样有着回避的态度,他们需要一种强烈刺激的出现以减缓性焦虑,譬如一个很性感的“小三”,她可以尽情风骚淫荡,承担性的罪过,这样才能唤起已婚男人的性欲。

但是,自己的妻子是绝不能淫荡的——如果妻子表现得太性感,就会引起男性的不安;情人则越淫荡越好。妻子是“好”的,婚外的性伴侣是“坏”的,“好”的要保护,“坏”的才能用性去“惩罚”她,所以用不了几年男人就会对妻子丧失性欲,转而投向其他女性。男性用这种方式平衡自己的性罪恶感,终归还是有宣泄的出口。女性呢?女性的平衡方式就是禁欲。

要在无性婚姻里靠忍耐或出轨取得平衡,只是一种对婚姻的苟且。婚姻不是只有性,但不能没有性,身体和心灵并非割裂的两者,当身体无法亲密,两性关系便谈不上多么好。而且我发现只有中国人喜欢强调这句话:我们结婚很多年了,已经变成亲情了。怎么可能呢?爱情会衍生出亲情,但不会质变成亲情——这只是用来逃避身体的借口吧。或许当我们坦坦荡荡地承认,我有性欲,我要做爱,爱这件事才会变得更加流畅自然起来。

婚后曾经身体出轨的男性,起码占到八成

这个比例可能会让对婚姻充满玫瑰色憧憬的女性感到不适(不过这个数字不能完全代表普遍情况,毕竟能接受访谈的男性本身性观念就相对开放)。出轨的情况里,有的是跟固定的婚外情人,有的是偶尔的猎艳,有的是性交易。而且当他们谈到这件事的时候,都感到坦然而正常,丝毫不带有愧疚,其中一个受访者还告诉我:我身边的男人对这件事的接受程度是百分百,你不用再去问了。

然后,关于自己为什么结了婚还要出轨,口径也很一致:婚内性生活不能满足自己,有时候饿,有时候馋,以及,非常重要的,我们男人能把性和爱分得很清楚,所以即使出轨,也不会影响我对婚姻的忠诚,我非常重视婚姻与家庭,当然——这一切得瞒着妻子。

最后,在问到是否能接受妻子有同等的权利时,男人们几乎是一致表示:不能接受。理由:首先,作为男人的尊严无法接受;其次,女人的性和爱纠缠在一起,很难分开,如果有一天她身体出轨了,那我可以肯定,她不爱我了,我不希望自己的婚姻出现危机。

“对待性的羞耻态度”禁锢了女性,同时也扭曲了男性

这一切的结果就是,一个在无性婚姻里苦苦挣扎的女性,可能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正在和别的女人翻云覆雨。

前几天和一位女友聊天,她忍不住向我吐槽丈夫出轨,被自己堵在门口抓了个现行。我吃了一惊,这对夫妻我很熟悉,一直觉得她丈夫是个绝世好男人,顾家疼妻、教子有方,眼里没别人,搞了半天也未能免俗。她又告诉我,其实他们早就不怎么过性生活了,她一直凭着深厚的情感自我克制,所以当发现丈夫出轨,整个世界简直崩塌了,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忍个什么鬼。

如果这一切已成为或即将成为中国社会的普遍现象,那么显然,我们的婚姻和性爱观出了很大问题。

观察西方人的婚姻,性的倦怠问题固然也存在,却不像中国社会那么凸显。而且老外好像对享受夫妻性生活这件事无比热情坦荡,从青年做到中年,身体够好的能做到老年。他们怎么做到的?

在诸多复杂的原因里,有一个很重要的——这与我们对待性的羞耻态度有关。亦即,在传统文化里,我们把性欲看成极其私隐、羞耻、不能宣之于口的事,尤其是女性,性欲简直就是一种“罪”。淫妇受惩罚,贞洁受褒奖,文化鼓励女性自我阉割掉性的欲望,成为玉女,即使进入婚姻,也不能强烈地表达性欲——这种上下千年的文化,早已令我们无法诚实地面对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