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宜推拿按摩?

目前非医疗机构的推拿按摩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一是不讲适应证,给钱就做;其二是不问病史,不管有无禁忌证;其三是按摩师多为非医护人员,对人体解剖生理一知半解甚至“不知不解”,有的“按摩师”无证上岗,有的仅仅训练个把月就拿到“上岗证”;其四是按摩手法不规范而致“伤人”。

作为接受按摩的人,应先在医院就诊,一定要拍局部x线片,以排除如结核、肿瘤等骨质病理性改变。明确诊断后,应根据医嘱决定是否可做按摩,以及是否可在非医疗机构的按摩场所按摩。

同时患者也应了解按摩的禁忌证,凡有下列情况则不宜接受按摩:

①开放性软组织损伤:如撞伤、刀伤等有皮肤破损者;

②皮肤病变的局部:如溃疡性皮炎、烫伤等;

③由结核菌、化脓菌引起的运动器官的病症:如骨结核、化脓性骨髓炎等;

④各种类型骨折的肢体或骨折部位;

⑤传染病:如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等;

⑥有严重出血倾向者:如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等;⑦妊娠妇女的腹部、腰骶部;

⑧有冠心病或严重高血压者;

⑨高龄骨质疏松者或身体过度虚弱者;⑩过饥过饱醉酒状态,等等。

此外,像扳颈、踩背容易损伤人体的重要器官,故此类治疗性按摩最好在医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