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曾烹煮明朝小福王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

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阳,福王府邸。

在宏伟壮丽的飞檐红墙映衬下,王府中堂广场尤显平阔。人声鼎沸中,烈焰腾腾,珍稀香木制成的无数王府家俱皆成为柴木,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奇香扑鼻。熊熊烈焰中,最骇人心目的景象是,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整只梅花鹿以外,还有一个光头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他盲人游泳一样瞎扑腾,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边嚎边叫,好不凄惨。其间,这个连阴毛都被剃光的“猪油糕”样大胖人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已经微微烧开的热水中“游泳”。

锅中被剥光剃毛干净的巨胖,不是什么寺中和尚,也不是在表演什么“绝世武功”。此人乃明朝当今皇上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大锅周围兴高采烈围观的人,乃李自成手下农民军,他们正在欣赏的“活物”,正是马上要享受大餐的一味主菜——“福禄(鹿)宴”中的“福”菜。

一个时辰过后,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锅中的梅花鹿已经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

河南本来是富有之乡,但连年灾害,加之明廷七藩封于此地,土地高度集中,贫困人民非死即逃,“桀黠不逞者遂相率为盗”。李自成进入河南之始,手下仅有一千左右兵士,势单力薄。由于明朝官府强敛赋税,当地人难忍官府压榨纷纷*,几个月就发展到数万人,农民军一举攻克宜阳、永宁、 偃师、灵宝、宝丰等地,杀明朝宗室万安王以及各县官员数百人。也恰恰在此时,宋献策和朱金星这两个“知识分子”加入了李自成农民军。朱金星是犯法被贬戌的“举人”,宋献策是江湖术士,二人深受重用。特别是宋献策,首献“十八子主神器”谶语,让李自成极感高兴:“姓李的该当皇上了!”至于姚雪垠先生小说中极力渲染的李岩,历史上应该没有这个“实人”,仅靠历史笔记中的矛盾记载混编而成。

农民军在河南攻掠,最大目标自然是洛阳的福王朱常洵。此人乃明神宗第三子,是宠妃郑贵妃所生,他在当时几乎夺了明光宗当时的太子之位。明末“三案”,追根溯源,皆与此人与其母大有关系。万历二十九年,明神宗封此爱子为福王,婚费达三十万金,在洛阳修盖壮丽王府,超出一般王制十倍的花费。亿万钱财,皆入福王藩围,神宗皇帝一次就赐田四万余顷。就国之后,福王横征暴敛,侵渔小民,千方百计搜刮,坏事做绝。崇祯即位后,因这位福王是帝室尊属,对他很是礼敬。

这位重达三百斤的肥王爷终日闭阁畅饮美酒,遍淫女娼,花天酒地,也算韬光养晦吧。陕西流贼猖炽之时,河南又连年旱蝗大灾,人民相食,福王不闻不问,仍旧收敛赋税,连基本的赈济样子都不表示一下。四方征兵队伍行过洛阳,军士兵纷纷怒言:“洛阳富于皇宫,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却让我们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贼手,何其不公!”当时退养在家的明朝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入王府劝福王,劝他说即使只为自己打算,也应该开府库拿出些钱财援饷济民。福王与其父明神宗一样,嗜财如命,不听。

崇祯十四年(1641年)春正月十九日,李自成率军以大炮(抛石机)攻洛阳。毕竟洛阳城极其坚固,农民军军攻了整整一个白天也攻不下。傍晚,城内有数百明兵在城墙上纵马驰呼,城下农民军响应。于是,明朝守城兵因怨生恨,突然把正指挥守城的王胤昌绑在城上,准备献城投降。

总兵王绍禹闻讯,急忙赶来谕解。哗变士兵大叫:“贼军已在城下,王总兵您又能把我们怎样!”一时间叛兵动手,杀掉守城明军数人,不少人因惊堕城。

城外农民军见状,趁乱蚁附攀城,哗变的明军伸手引梯,洛阳即时陷落。王胤昌见势不妙,掉转马头就跑(崇祯帝把他逮捕,凌迟于市)。

巨胖福王与女眷躲入郊外僻静的迎恩寺,仍旧想活命。其世子朱由崧脚快,缒城逃走,日后被明臣迎立南京,即“弘光政权”。

别人逃的了,福王没有这福份。很快,他就被农民军寻迹逮捕,押回城内。半路,正遇被执的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吕尚书激励道:“名义甚重,王爷切毋自辱!”言毕,吕尚书骂贼不屈,英勇就死。福王熊包一个,见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叩头如捣蒜,把脑袋磕得青紫,哀乞饶命。

李自成也笑,看见堂下跪着哭喊饶命的三百斤肥王爷,他灵机一动,让手下人把他绑上,剥光洗净,又从后园弄出几头鹿宰了,与福王同在一条巨锅里共煮,名为“福禄宴”,与将士们共享。农民军中各行各业能手应有尽有,几个昔日大厨子出身的兵卒闻言踊跃,持刀上前,轻刮细剃,先把福王身上毛发尽数刮干净,然后拨去指甲,以药水灌肠排去粪便,里里外外弄干净后,送大闸蟹一样把他放入大锅中慢炖,笑看他在白汤佐料间上下翻滚,肥肉与鹿肉齐飞,汤水共花椒一色,终成一顿美餐。

事后,李自成手下搬运福王府中金银财宝以及粮食,数千人人拉车载,数日不绝,皆运空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