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爱国文人对大清“国旗”态度不一
到了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李鸿章领衔出使欧美的时候,龙旗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仪礼道具:“未初,邮船高揭龙旗及头等钦差大臣旗,展轮驶出吴淞口。炮台暨中西各兵舰,亦共鸣炮送行。一缕轮烟,遂指香港海程进发。”首站到了圣彼得堡,“火车甫停,中国驻俄使馆中诸随员,共祗迎于道左。
俄京尹则先就车站高悬国旗,并派乐工及兵士恭待”。可是,李鸿章不住公务旅馆,却住进了一个名叫巴劳辅的富商家。这位富商在他家楼额上,高高挂起一幅李鸿章像,“入其堂,则四壁高悬中国黄龙旗,窗门屏障间皆悬中华文字,又皆吉祥颂祷语。”(蔡尔康等:《李鸿章历聘欧美记》)且不论李鸿章此行有什么结果,至少说明,至迟到19世纪末期,无论公私场合,龙旗已经被国际社会所普遍认可并使用。
龙旗商用:招徕生意的商业幌子
三角黄龙旗色彩鲜艳、形制特别,很易于辨识。商人大概是最早敏锐地意识到龙旗“无形资产”的一个群体。早在大清国官员自己还没意识到龙旗的象征意义时,一些贩卖中国产品的商人已经开始借用龙旗进行广告宣传了。张德彝第一次随使出访西方列国时发现。
有些商人为了标识货品产地,往往悬挂龙旗,以作招徕。同治五年五月十八日(1866年6月30日),张德彝等人到荷兰动物园参观,“园主约饮午酌,忽见一楼上插大清龙旗,即往观之。楼中多中土暨东洋诸岛土产,万货云集,无美不备。”(张德彝:《航海述奇》)
本来只是大清水师官用的三角龙旗,放在国外的语境中,被商人这么一借用,马上发生了结构性的功能转换,摇身一变为标识产地、区分国别的符号。
1868年,张德彝再次随使出访西方列国,在波士顿,有本地官员来迎,先在城内周游,“一路皆插花旗,间有竖中国黄旗者。有举中国伞者,有摇中土绣花绸缎者,凡有些须华物,无不炫之。沿途人多,竟有骑墙跨脊、攀树登梯者”。
七月初七(8月24日)至坎布里奇,当地官员来迎,“车过时男子免冠,女子摇巾,群呼庆贺。更有女子掷花车内者,花上系笺书‘庆贺中华’四字。缓行数十里至会堂,堂前挂大清龙旗,高悬匾额,文曰‘慰望庆贺’。”(张德彝:《欧美环游记(再述奇)》)
1888年,驻美公使张荫桓在接到关于确认四方龙旗作为国旗的咨文后,上了一折《奏请定国旗形式片》。从张的奏章中可以看出,美洲地区的华商很早就开始悬挂龙旗。虽然这种做法不被大清官方认可,但这些华商显然很能处理关系,每逢节庆,辄高悬龙旗,很给大清国和大清使臣面子。
张荫桓说,既然现在有了四方龙旗,那就干脆把三角龙旗给那些商人用好了。这一奏折大概起到作用,很快得以实行。其实对于商人来说,关键是得有一面方便经商使用和身份认同的旗帜,三角或者四方,对他们并不重要。后来的历史证明,海外华商直到今天还在许多仪式场合使用三角龙旗。
中国商人也只有在天高皇帝远的异国他乡才敢挂挂龙旗,回到国内是断不敢如此冒失的。因为龙旗本是皇权标志,一般商民不能僭越使用。许多华商进行海外贸易都只能在其他国家注册,悬挂别人的国旗。1901年,丘逢甲尚在诗中叹道:“我工我商皆可怜,强弱岂非随国势。不然十丈黄龙旗,何尝我国无公使。彼来待以至优礼,我往竟成反比例。华商半悬他国旗,报关但用横行字。”
个别商家若能得到最高统治者的赏赐,“恩准”悬挂龙旗从事商贸活动,在当时是一种莫大的荣耀。据王照记载,义和团运动之后第三年,北京城开始有商民使用龙旗,但也是因为与慈禧扯上了点关系。“李家为京北一带镖行头领,富而侠,迎请(太后及皇上)驻跸其家,任粮草捍卫。
壬寅(1902年)余遇其保镖之武士于汤山店中,言皇上至李家时,尚身着蓝布衫,亦奇观也。李家镖车高插黄龙旗,云是太后所赏,是时国内商民尚无插国旗之例,以为异数。”(王照:《方家园杂咏纪事》)从1909年《图画日报》上,我们还可以看到这一类广告龙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