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期爱国文人对大清“国旗”态度不一
到了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李鸿章领衔出使欧美的时候。
龙旗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仪礼道具:“未初,邮船高揭龙旗及头等钦差大臣旗,展轮驶出吴淞口。
炮台暨中西各兵舰,亦共鸣炮送行。一缕轮烟,遂指香港海程进发。”
首站到了圣彼得堡,“火车甫停,中国驻俄使馆中诸随员,共祗迎于道左。
俄京尹则先就车站高悬国旗,并派乐工及兵士恭待”。
可是,李鸿章不住公务旅馆,却住进了一个名叫巴劳辅的富商家。
这位富商在他家楼额上,高高挂起一幅李鸿章像,“入其堂,则四壁高悬中国黄龙旗。
窗门屏障间皆悬中华文字,又皆吉祥颂祷语。”
(蔡尔康等:《李鸿章历聘欧美记》)且不论李鸿章此行有什么结果,至少说明。
至迟到19世纪末期,无论公私场合,龙旗已经被国际社会所普遍认可并使用。
龙旗商用:招徕生意的商业幌子
三角黄龙旗色彩鲜艳、形制特别,很易于辨识。
商人大概是最早敏锐地意识到龙旗“无形资产”的一个群体。
早在大清国官员自己还没意识到龙旗的象征意义时。
一些贩卖中国产品的商人已经开始借用龙旗进行广告宣传了。
张德彝第一次随使出访西方列国时发现,有些商人为了标识货品产地。
往往悬挂龙旗,以作招徕。同治五年五月十八日(1866年6月30日)。
张德彝等人到荷兰动物园参观,“园主约饮午酌。
忽见一楼上插大清龙旗,即往观之。
楼中多中土暨东洋诸岛土产,万货云集,无美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