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彻底的辛亥革命 所做到的仅是剪了辫子倒了皇帝

“皇帝倒了,辫子割了。”这八个字是目睹了辛亥革命的少年瞿秋白对当时社会变化的体验之辞,它形象地说明了辛亥革命的两大历史功绩:一是革了皇帝的命,一是革了辫子的命。

在中国,不懂得皇帝的权威,就不会懂得辛亥革命打倒皇帝的伟大历史意义。从秦始皇到宣统,在2132年的时间里,中国的历史是同皇帝联系在一起的。1902年梁启超在《新史学》中说:“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也。”因而力贬“只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的古典史学,倡导“史界革命”,重建近代新史学。“五四”以后,更多的人看到这一点,并予以抨击。但在“天下者主一人之天下”的中世纪中国,在皇权观

在当时人的心目中,与“皇帝倒了”相提并论的是“辫子割了”。辫子本是女人的一种风俗习惯,而非“汉官威仪”的应有之物。但随着满族的兴起和努尔哈赤的向外拓展,留辫与不留辫,遂由风习问题一变而为满汉民族间的一个严峻的政治问题。1621年,努尔哈赤攻下辽沈后,即大规模地强迫汉人剃发留辫。1644年,清兵入关,在攻占北京尤其是攻占南京之后,厉行剃发令,“叫官民尽皆剃头”,违抗者“杀无赦”。当时不但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令,而且还有“一个不剃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之令。中原汉人自古注重冠服,“披发左衽”是最不能忍受的奇耻大辱,更何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剃发留辫违背了汉民族多年来的历史传统和思想感情,也因此演化成了满、汉之间的一种激烈对抗,于是便有了“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民族惨剧。清朝统一后,剃发留辫凭借政权的力量由满族的风俗变成了满汉民族共同的风习。

既然是一种风习,也就有相当大的稳定性和凝固性,不容易改变。戊戌维新期间,康有为进呈《请断发易服改元折》,以辫子不利于打仗、不便于用机器、不利于卫生,且为外人耻笑为言,力主“断发”(即剪辫),认为不如此不足以“易视听”,不利于变法维新。辫子是一束头发,然而它又维系着家家户户同王朝和传统的一种历史联系,因此剪辫子与否不啻是一种严肃的政治抉择。19世纪末20世纪初,*思想勃兴,留辫成了效忠清王朝的标志,剪辫则往往与反清革命相系结,带有鲜明的排满革命意识,是革命的标志。

武昌起义后,各地革命党人即动员群众剪辫。1912年3月,南京临时*大总统致电内务部:“兹查通都大邑,剪辫者已多。至偏乡僻壤,留辫者尚复不少。仰内务部通行各省都督,转谕所属地方,一体知悉。凡来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以行政的命令推行剪辫,具有非同寻常的意味。

在此之前,社会上对没有辫子的人,“最好的是呆看,但大抵是冷笑,恶骂。小则说是偷了人家的女人……大则指为‘里通外国’,就是现在之所谓‘汉奸’。”在此之后,剪辫非但是正当的,而且是一个必须执行的命令。于是,剪辫渐成一种新风尚,留辫者则为社会舆论所不齿,“非讥之为豚尾,即詈之曰满奴,甚欲削夺其选举权,以实行强迫手段”。鲁迅曾不止一次地说过,他感谢辛亥革命,就是因为从此可以不带辫子而*自在。辛亥革命前后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情形说明,辫子比皇帝更直接地使每个普通老百姓感受到革命浪潮的冲击。

剪辫与否本身不会给社会生活带来多大影响,但在近代中国它显然又带有观念变革的意义。各个阶层的中国人曾在辫子面前展现过各式各样的面目。孙中山于1895年广州起义失败之后割掉辫子,表明了一个革命先行者同旧王朝的决裂。黎元洪于武昌起义军逼迫下割掉辫子,显示了一个旧官僚在威逼之下的政治转折。袁世凯于就任民国大总统的前夕割掉辫子,验证了一个“名义上是共和主义者,但内心却是专制君主”的人舍鱼而取熊掌的内心权衡。

而梁启超的一个厨子由于被人割了辫子,大哭了几天,这是一种生活习惯,一种说不清剪不断的恋旧之情。而喝过洋墨水的辜鸿铭在辛亥革命很久以后还拖着辫子,还自诩“残雪犹有傲霜枝”,并傲然走上北京大学的讲台。这是一种植根于内心深处的自觉的遗老意识。形象虽然如此众多,但社会观念的变化毕竟已成为时代潮流。谁敢保卫帝制谁就成了人人讨伐的对象;谁还留着辫子,抱着老皇历自居于潮流之外就成了封建余孽。“封建余孽”四个字出现于辛亥革命后,鲜明地反映了这场革命矛头所向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