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另类笔战” 要不要废除婚姻和家庭?
上世纪20年代,中国的公共空间已经多有气象。有人主张废除婚姻和家庭,有人激烈反击……然而论战参与者均就事论理,保持了谦谦君子之风,这种讨论问题的“君子之争”,适足为今人借鉴。
洪秀全、康有为、*“去家废婚”之理想
谈到20世纪中国废除婚姻与家庭的呼声,还得从19世纪中叶的太平天国运动说起。
1845年,受基督教影响,洪秀全写下《原道救世歌》,主张打破国家、种族、阶级和家庭的界限,一切人类都是上帝之子,天下一家、共享太平,所谓“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待太平天国初建,据此推行新政,当时的做法是以25家为单位,一切生产物除家庭生活必需外,其余都归缴国库,婚丧等事由国库统一供给;儿童、老人及残疾者,由社会公养;禁娼、禁淫、禁奴、禁一夫多妻制,提倡男女平等。为建设一个地上天国而废除家庭,这该算是中国历史上“因国废家”的最早实践了。
当然,具体到其时所谓的“妇女解放”,你也许难免感慨,这种“解放”仍不过是“才出夫权,又入政权”。毕竟,这种男女平等并非人之意义上的平等,而是战士意义上的平等。或者说,由夫权而政权,是军事共产主义政治下的妇女解放路径。
至于洪秀全依靠“口吐白沫”建立起来的太平天国,并没有所向披靡。手持重兵的曾国藩等儒生决意为维护名教而奋死决战,固有的家族制度因太平天国的速亡而得以持续。
然而,在这个革故鼎新的时代,废除婚姻与家庭的浪潮并未因“洪杨之乱”的平息而声退。1902年,康有为写就《大同书》,将“去家废婚”上升到理论:既然佛法求脱苦时要求“出家”,不如使其“无家可出”;既然家庭肇始于婚姻,“去家”就得重新设计婚姻。康有为的“交好之约”的确让时人眼前一亮。该约由男女自愿制定,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少于一月,不得有夫妇旧名,妇女不从夫姓,删除所有从夫限禁,所生子女由公家养育为“世界之天民”。孩子成年后,由*指派分任农工等生产事业,各以其劳作所入*享用,死后火葬。最有意思的是,火葬场要紧靠肥料场。概括人一生的“从摇篮到坟墓”变成了“从摇篮到肥料场”,或曰,“我们来自尘土,我们归于肥料”。
康有为的乌托邦理想,很容易让人想起柏拉图在《理想国》中阐述的废除家庭的“共产共妻”制。而与康有为同时代及后来的知识分子,对其观念也多有支持或呼应。如,谭嗣同在《仁学》一书中抨击三纲名教桎梏人心,主张废弃君臣、父子、夫妇与兄弟四伦,建立*平等的朋友关系及“一家一人”的大同社会。同样,梁启超也主张打破家族观念,以求新民。只是他并不主张去除家庭,而只是反对早婚,希望实行“男子三十、女子二十”的一夫一妻、老夫少妻制。
恰同学少年,*年轻时同样深受康有为影响。有两件事可佐证。一是从*发表在《湖南教育月刊》1919年12月号的文章《学生之工作》中,可明显看出他倾心于《大同书》里的观点,如“合若干之新家庭,即可创造一种新社会,新社会之种类不可尽举,举其著者:公共育儿院,公共豢养院,公共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银行,公共农场,公共工作厂,公共消费社,公共剧院,公共病院,公园,博物馆,自治会。合此等之新学校,新社会,而为一‘新村’”。二是在“*”时期,毛多次提出过废除家庭的主张,并鼓励人民公社大办公共宿舍和公共食堂。据说在1958年人民公社运动开始时,*农村工作部*到徐水县时,除带上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还有康有为的《大同书》。而在肯定《大同书》价值的同时,*也承认康有为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大同的路。当然,毛本人也没有找到。当他将年轻时的梦想付诸实践时,新中国很快变成了一个茶几,上面摆满了无穷“杯具”(悲剧)。
重新回到上世纪初。不得不承认,“去家废婚”在以否定传统为急务与时尚的五四时期渐成潮流。除了主张小家庭制(一夫一妻、婚姻*、男女平等、经济独立)外,相当一部分新式知识分子更倾向于废除婚姻与家庭的无家庭主义。
这自然与当时的大环境不无关系。随着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变动,中国传统的农耕文明开始向近代社会文明转型,社会越来越开放,以家庭为核心、建立在血缘与地缘之上的人际关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更重要的是,为了一个新社会的到来,才子佳人们也在不遗余力地寻找文化替罪羊,以此作为他们与旧时代彻底决裂和新社会开始的标志。而限制人性*的婚姻自然首当其冲,成为年青一代反思与攻击的对象。
*结婚和专制结婚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五四时期“废婚派”亦如过江之鲫,他们对带有专制倾向的旧式婚姻和标榜*的新式婚姻都表示出了难以克制的厌恶,并极力主张废婚,其中不乏无*主义者。比如,师复(1884—1915)在上海创建“中国无**”时即宣告:“本*平等博爱之真精神,以达于吾人理想之无地主,无资本家,无首领,无官吏,无代表,无家长,无军长,无*,无警察,无裁判所,无法律,无宗教,无婚姻制度之社会。”同样,江亢虎(1883—1954)在1907年大呼“有宗教之苦、有国家之苦、有家庭之苦”,并系统提出了“无宗教、无国家、无家庭”的“三无主义”。正是在此基础上,江亢虎在1911年建立了“三无主义”政党——中国社会党,这也是中国首个以党命名的政治团体。两年后,被袁世凯借内乱之名强令解散。
而当时由无*主义者主办的两家刊物,同为鼓吹废婚去家的重镇。一是1907年在东京的张继与刘师培、何震夫妇创办的《天义》,二是旅居巴黎的李石曾、张静江等所创办的《新世纪》。它们都强调个人绝对*,主张“去强权”,否定国家、*、家族、私产乃至肇建家族的婚姻与代表家族的姓氏。
相对中立的报刊也卷入到这场争论中来。最有代表性、讨论最充分的是上海的《民国日报》。1920年春夏之交,《民国日报》在号称“五四时期四大副刊”(作者注:民国早期四大报纸《晨报》《民报》《申报》《民国日报》均办有副刊,史称“四大副刊”)之一的《觉悟》上开辟了“废除婚姻制度”的讨论专栏。此次讨论前后有二十余人参与,“废婚派”和“反废婚派”通过“讲演”“通信”“评论”等方式作文五十余篇,百无禁忌地表达各自的主张。
讨论伊始,废婚派“哲民”开宗明义,认为废除婚姻“是为世界人类(男女)谋幸福”。哲民还从古希腊搬来救兵,强调“婚姻制度是万恶的源泉”(柏拉图),是强权的赘疣;主张夫妻制度的人,犹如迷信国家主义和专制主义的人一样。
在哲民看来,婚姻制度不过是娼妓制度的另一种形式,是“版权所有的婚姻制度和不准翻印的一夫一妻主义”,二者并无区别,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是罪恶。此外,婚姻必有夫妻制度的存在,便不免分出不平等的阶级、蔑视女子的人格、为某人所有,且有父子名分上的拘束和家族的压迫,遗产不能公之社会,是社会进化的一大障碍。因为上述种种原因,不如废了婚制,实行*恋爱,遗产公诸社会,男女*结合,组织儿童公育院及公共养老院,“那时候,无父子,无夫妇,无家庭,无名分的种种无谓的束缚,所谓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岂不是一个很太平的世界,大同的社会吗?”
废婚派“翠英”在《结婚到底是甚么?》一文中批判了婚制的危害:“新旧婚姻均是一种买卖关系:我看见结婚不过是‘生殖器的买卖’;婚证是买卖的契约,婚礼是买卖的手续,买卖的媒介是金钱和恋爱。”所以,与其“拿恋爱做手段,性欲做目的”,不如*恋爱,男女互相爱悦。
*早期*施存统也接连刊文,力挺废婚派。施存统认为,理想的社会、人类最大的幸福事关每个成员都有“*的人格”,然而即便是“*婚姻”,也是一种专利的结婚,是“爱情专利和性交专利”,“我们一个人自己是要有一个‘*的人格’,不应当属于谁某所有的。总之,我专利人,人专利我,都是很不应该的。于‘*的人格’有损的”。施存统同时肯定了婚外性关系,认为满足性欲,是人类(不止人类)正当的要求,谁也不能阻止他;而名义上是“*结婚”,实际上并不*,“既然有了结婚的束缚,怎么还可以叫做绝对的*”。在《改造家与爱情》一文中,施存统主张“如果真心诚意的从事改造事业,一定要把男女底爱情丢开,把爱情寄托在未来的社会”。
尽管“*婚姻”为许多人高歌,不过废婚派对*婚姻亦不抱持乐观态度。署名“可九”的作者在《废除婚姻制的辩论》中坚持认为,*结婚和专制结婚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男女的幸福被婚制束缚,人类是没有理性的,感情的变动尤其剧烈。一成不变的婚姻制度,使得男女间的感情一旦坏了,仍要维持名分,过着无聊的岁月,造成精神上莫大的痛苦,所以根本解决就在于“废婚”。
而废婚派“莲僧”同样以“*的人格”为出发点,在《改造社会底要件》一文中赞成废除一切权威、法律的束缚;批评*结婚是彼此自利的结婚,有了婚姻限制,性欲不能满足。 至于废婚派祝志安,则以人性与逻辑立论,强调男女所以要交配,是生理的关系,并非法律的关系。然而婚制的荒唐就在于确立“男女要交配必须经过法律上手续”——结婚者把名字写在婚书上,便是正当的,否则便是私情——因此“极端赞成废婚制”。
一个比登月还难的问题
相较于废婚派的激进言论,保婚派或者反废婚派的态度似乎更易为时人接受,或者说更符合当时的民情。“葆华”认为*恋爱无异于乱交,“今天甲和乙恋爱,明天乙向丙恋爱,完全成了乱交状态,使兽性冲动逐渐增加”,如此“提倡公妻主义”,是蔑视女人的人格,所以坚持婚姻应在自主的基础上实现一夫一妻这一“绝对的信条”。而且,废婚派的主张过于理想主义,因为不切实际也无法实施。更危险的是,葆华预言,一旦废除了婚制,社会将陷于极悲惨的状态。
反废婚派胡世俊则一分为二:一方面,主张改革婚制、研究*恋爱、提倡*结婚,促使未婚或将婚者觉悟;另一方面,对已婚的人,则不必硬劝他们改弦更张。“笑佛”同样立足现实:既然目前婚姻*尚且没有,却要大谈恋爱*,实在是好高骛远。最好的制度是不损害人格的*婚姻,先由交际生爱情,由爱生恋,经双方同意才结婚。
“一诲”则忧虑废婚派的爱情不专一论,质疑20岁的“翠英”有无自立的能力。他对翠英说:“你既主张*恋爱,遇著情场危变的时候,你有没有自镇自持的果断否?你起初发生一个恋爱,同时又发生别个恋爱,你怎样处置呢?你是主张*恋爱的女子,别个男子也主张*恋爱,他的恋爱,有时绝灭,你自然也绝灭了他,但是后来所遇著的恋爱的男子,都这样,你将何以自安呢?别个男子同时和两个女子发生恋爱,你也是其中之一个,你亦愿意么? ”反废婚派认为爱情的不专一将使人类情感招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