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签订的历史背景:为什么签订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朝与大英帝国、美利坚合众国、日本帝国、俄罗斯帝国(沙俄)、法兰西第三*、德意志帝国、意大利王国、奥匈帝国、比利时王国、西班牙王国和尼德兰王国(荷兰)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和平协定。 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因条约签订日为阳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1、中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详情为赔偿4.5亿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约9.8亿两),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3、清*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4、清*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该条约标志着清*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该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又一奴役性条约。它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辛丑条约》真确文本原存于中华民国外交部,现存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恒温恒湿的库房保存。
辛丑条约签订的历史背景
在19世纪末,帝国主义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激起了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为了镇压义和团运动,扩大对华侵略,英、法、德、奥、意、日、俄、美八个帝国主义国家借口清*排外,联合进兵中国。1900年6月,八国联军攻占大沽炮台;7月,攻陷天津;8月,占领北京。侵略军在华*人民,掠夺财物,践踏中国主权。清廷慈禧等人逃往西安,派李鸿章等人乞和。11月,侵略军增至10万分别入侵山海关、保定、正定等地,并进兵山西。沙俄还单独出兵17万分六路入侵中国东北。1901年9月,清*和帝国主义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
参与八国联军的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俄国都有分割中国领土的想法。而俄国志在用其它条约获得中国的东北的领土。英美则以商业利益为重,希望保持中国门户开放,并对日、俄的野心感到不安。最后达成的协议,没有要求清*割地,而只要求巨额的赔款。
当时清朝*内部有建议将首都迁往内地(西安)继续与联军作战的建议。但是当时的清*实际上已经没有可靠的军队了。义和团已经被战败,山东以南省份的总督们早在义和团期间就已经与外国达成地方上的协议,违抗清*支持义和团的决定。因此清*决定签署这个条约来保存自己。
1900年10月,法国率先提出惩治祸首、赔款、拆除大沽炮台等六项要求,作为与清*谈判的基础。经各国公使多次会议加以补充、修改,12月24日11国(八国之外加上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共同向清廷提出《议和大纲》12条。清*完全接受。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9月7日,奕劻、李鸿章全权代表清*,同这11个国家在北京正式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各国和约》,简称《辛丑条约》(因这一年是农历辛丑年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