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108将中 武松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自恋狂”

在梁山108将中,武松是一个极具英雄情结的人物。

有些事往往就是这么凑巧,你越怕什么偏偏就来什么。老虎,真的出现了。到了此时,武松除惊出一身冷汗之外,那也只能在老虎身上搏取性命了。也是老虎倒霉,遇到了这么一个对手,人没吃成,反死于武松的铁拳之下。英雄,有时就是这么简单,自从在景阳冈上误打误撞地打死了老虎,武松就成了阳谷县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从此,江湖之上也就多了一个“打虎英雄”的名号。后来,武松因打虎有功,得以免试进入*部门做了一名捕头。名气有了,官位也有了,环境的改变,让我们的武都头变得懂法守法,行为严谨起来。尤其对于自己的名节,更是看得高于一切,不容侵犯。

武松懂法,在于守法。当武松完成衙门交给的任务归来时,意外得知哥哥已被人所害。伤心归伤心,悲痛归悲痛,武松这次没有意气用事。而是按照法律程序,先调查了解取证。在掌握相关证据之后,才将西门庆和嫂子一同告上了县衙。人证物证俱在,本该就此结束,武松还会尽职尽责做他的都头。无奈县令受了西门庆的银子,既不拘拿犯罪嫌疑人,也不调查了解情况。反而振振有词,百般搪塞,并以执法者的口气将武松训斥了一顿。言义之下,你武松是个法盲。此时,县令的所作所为,已完全将武松推上了一条不归路。既然衙门不给做主,那就只能绕开法律,自己去完成心目中的公平正义。

武松心中有杆秤,这个秤,已经不是来自于法律。而是来自武松心中固有的传统道德观念和后期形成的英雄情结!在这种既纠结又无奈的情况下,武松先杀嫂子,再杀西门庆。按说大仇已报,一走了之也未尝不可。以前也不是没跑过,不差这一次。之所以不跑,选择投案自首,原因就是,以前名不见经传,没人认识,自从打死了老虎,名气大了,又是都头,法律的执行者。再跑还真怕辱没了名声。英雄不好当,关键是受到名声的拖累。在这种思想的驱使下,武松直接去了县衙。直到此时,县令才完全换了一副嘴脸,说什么“正要为你伸冤,不要意气用事”之类的。人既然已经死了,再追究也无济于事了。最后还是对武松网开一面,判了个充军发配。

官没有了,反而惹来了一身的官司。对于一般人来讲似乎是灭顶之灾。对于武松,显然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因为斗杀了西门庆,使武松在江湖上的地位日益显赫。有了这些光环,让后来所有的江湖人物为之敬仰和畏惧,急剧膨胀的英雄自豪感让武松有些忘乎所以了。与其说斗杀西门庆是为民除害,情有可原,但醉打蒋门神显然就是无中生有了。施恩与蒋门神,本就是“官二代”和地痞流氓的争斗,为了一个快活林,打来杀去,争得都是个人利益。只不过,这个“官二代”施恩不是人家蒋门神的对手,只好请武松出头报复,夺回酒店。

此时武松显然已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受人恩惠,二话不说,就去为人家出气“砸场子”。打则打了,快活林也夺了回来(此处施老先生写得极为精彩),但以现代人的眼光看,顶多也就是一个“黑吃黑”,纵使英雄情结,终非英雄行为。最后还是被人算计,再次充军发配。

半路之上,又将前来索取性命的杀手统统杀掉。这时的武松,显然就像是一个杀红了眼的暴徒,仗着有一把子力气,在复仇烈火的驱使下,再次返回了孟州城,并将张都监全家及一干人等全部杀死,临走还从从容容地写下了“杀人者,打虎武松也”的留言。仔细想想武松也真是够自恋的,都到了这个时候了,还没有忘记为自己的光辉形象做宣传,与起初打死人逃命的武松简直就是判若两人。显然,武松已经不在乎官府会对自己怎么样了,他所倚重和信仰的只剩下那流亡江湖的霸气与名节了。遇暴则暴,遇强则强,这是所有英雄人物的共同特点。因此可以说,英雄,大多都是被逼出来的。倘若没有一而再、再而三的磨难与陷害,武松是断不会走上亡命天涯的不归路的。相反,就像武松为了逃命*披上头陀的行头,到了后来却渐渐有了佛的心性一样。不是因为强制的作用,而是来自潜移默化的心灵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