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主要事迹 一生当中都做了哪些伟大事情

李鸿章是晚清时期的军政重臣,更是晚清时代的风云人物,所以很多人都希望能够了解他,都希望李鸿章的主要事迹,所以大家都希望能够认识李鸿章这个人,而在本篇文章中,小编就来和大家来说说李鸿章的主要事迹,看看他这一生当中都做了些什么伟大事情。

李鸿章生平事迹:

1823年(道光 3年)1岁正月初五日生于安徽合肥县东乡磨店乡。父亲李文安,母亲李氏,兄弟姐妹八人,李鸿章排行老二,谱名章铜

李鸿章

1840年(道光20年)18岁中秀才入学

1844年(道光24年)22岁应顺天府乡试,考中84名举人,同年与周氏完婚

1845年(道光25年)23岁入京会试,以年家子身份受业曾国藩门下

1847年(道光27年)25岁中进士,列二甲第13名,朝考后改翰林院庶吉士

1850年(道光30年)28岁授翰林院编修,充武英殿编修

1853年(咸丰3年)31岁随同侍郎吕贤基回籍办团练,5月首次与太平军交战于和州裕溪口

1856年(咸丰6年)34岁9月,随同福济等先后攻克巢县、和州等地,后叙功赏加按察使衔。

1858年(咸丰8年)36岁12月赴江西建昌,入曾国藩幕府

1862年(同治元年)40岁李鸿章率13营淮军抵达上海;3月署江苏巡抚,12月改为实授。

1863年(同治2年)41岁正月兼署五口通商大臣。奏设外国语言文学学馆于上海,是其创办洋务之始

1864年(同治3年)42年率领淮军各部攻入常州,大肆杀戮太平军。清廷赏骑都尉世职

1867年(同治6年)45岁授李鸿章为湖广总督,仍在军营督办剿捻事宜

1869年(同治8年)47岁二月兼署湖北巡抚,12月被任命赴贵州督办苗乱军务。

1870年(同治9年)48岁-李鸿章生平事迹_提古论今_新浪博客

七月开始办理天津教案,八月调任直隶总督,后又兼任北洋通商大臣

1871年(同治10年)49岁七月与曾国藩会奏陈兰彬选聪颖子弟赴美国留学

1872年(同治11年)50岁六月授武英殿大学士,11月设轮船招商局

1874年(同治13年)52岁10月与日本签订《北京专条》,结束日本出兵*的事件。12月调文华殿大学士

1876年(光绪2年)54岁6月被任命为全权大臣赴烟台谈判;11月派福州船政学堂学生出洋学习

1879年(光绪5年)57岁就琉球事件,与美国前总统格兰特会晤

1880年(光绪6年)58岁开始创设海军;设立天津水师学堂

李鸿章

1882年(光绪8年)60岁奏报试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派马建忠与法使宝海商定越南办法三条

1885年(光绪11年)63岁奏请设立天津武备学堂,四月与法国签订《中法新约》

1886年(光绪12年)64岁与奕儇等人自大沽赴旅顺巡查海防

1889年(光绪15年)67岁致函奕儇,详陈创建铁路本末,并提议兴建芦汉铁路

1891年(光绪17年)69岁二月校阅北洋海军;奏请筹办关东铁路

1894年(光绪20年)72岁被赏戴了三眼花翎,因为黄海战败,又被拔去了三眼花翎

1895年(光绪21年)73岁被授予全权大臣赴日议和,签订了《马关条约》

李鸿章

1896年(光绪22年)74岁赴俄参加沙皇的加冕典礼,并顺带周游欧美列国。6月与俄国签订《中俄密约》

1898年(光绪24年)76岁分别与德国、俄国签订胶州湾租借条约和旅顺、大连租借条约。

1901年(光绪27年)79岁与八国签订《辛丑条约》,同年病逝于北京,诏赠太傅,予谥文忠,晋封一等侯爵

李鸿章 - 终生不履日地

抵日本马关议程时,面对日方提出的苛刻条件,清国方面只有“允”和“不允”两种选择,而丝毫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李公一直磨到点灯时分,口干舌燥地要求再削减五千万两,实在达不目的了,又说减少二千万两也行,最后甚至满眼含泪向伊藤博文哀求,看到我这把老骨头的面子上,多少减一点儿,算送给我回国的路费吧。可以说他是忠实地执行了清廷的电旨:“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但人家根本不为所动。老人家何等可怜!日方更以中方代表能否安全回国相要挟,李氏父子只得无可奈何的在《马关条约》上签了字。(此段为《走向共和》电视中的故事,并非史实)

李鸿章

据说他在签字前的最后关头,曾经老泪纵横地对使团的美国顾问科士达说:“万一谈判不成,只有迁都陕西,和日本长期作战,日本必不能征服中国,中国可以抵抗到无尽期。日本最后必败求和。”也正是因为马关签约的强烈刺激,李鸿章发誓“终身不履日地”。两年后他出使欧美各国回来,途经日本横滨,再也不愿登岸,当时需要换乘轮船,要用小船摆渡,他一看是日本船,就怎么也不肯上,最后没有办法,只好在两艘轮船之间架了一块木板,75岁高龄老人啊,又是在呼呼悠悠地海面上,毅然决然地蹒跚着步子,慢慢腾腾地挪过去。

在他去世的第二年,吴汝纶东游日本考察教育,看到李公当年谈判时坐的凳子竟都要比日本人矮半截,不觉悲从中来,陪同的日本友人要他留下墨宝。他大书“伤心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