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朱元璋反腐肃贪那些大招儿后来不管用了?

朱元璋对贪腐深恶痛绝,宁枉勿纵,从不手软

十九年内,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无一官员做满任期允许百姓直接把贪官污吏“绑缚赴京治罪”起罪之低、处罚之重、涉及之广、时间之长,史上第一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其在位期间影响比较大且众所周知的大政治风波有二。一是大肆诛杀、清洗开国重臣。其杀戮之重之广,在中国史上是少见的。仅胡惟庸、蓝玉两案,被牵连致死的文臣武将就达几万人,几轮杀下来,当年从龙的文武大臣为之一空,孑遗者只有耿炳文等寥寥几人。这直接导致了后来在朱棣发起的“靖难之役”期间,建文帝手下既无老谋之士出谋划策,也无沙场老将可用的局面。

二是反贪。朱元璋在位期间,反贪运动几乎一直是他的重中之重,运动常年搞。其中最著名的是“空印”和“郭桓”两案,这两案光杀就杀了数万人之多,被株连者不计其数。

宁枉勿纵 大小“运动”牵连甚广

明初时,各地的钱粮官员因每年都要去户部报账,为了节约时间和修改方便,通常都随身带着盖好印的空白公文纸。此事被朱元璋知道后大怒,认为是严重的舞弊行为,于是在洪武七年,下令处死各地主印的钱粮官员,辅助官员杖责充军,顿时死者数千,明朝的整个财政系统的官吏几乎瞬间被清零重来。这些官员里,有一位就是著名大儒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他是个有名的好官。

这就是著名的“空印案”。本质上,此案其实是公务处理流程中的不规范现象,因为那些空白文书,盖的都是骑缝章,是有底本可查的。官员们这么做,主要是为了避免因文书上有一点误差,就要回治所修改盖章后再重新送京城的长途奔波耗时费力。这是件纯粹的“冤假错”大案。

到了洪武十六年,因户部侍郎郭桓贪污,除处死郭桓外,六部全部十二位左右侍郎,以及大批地方官员也均被处死,死者达数万之多,被牵连破产的地主、百姓不计其数,史称“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核赃所寄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

为了平息事态,朱元璋后来又将主审此案的数十名官员处死了事,“郭桓案”堪称是场“空前绝后”的反贪大运动。

除了这些大案外,小案更是连绵不绝数不胜数,如朱元璋爱女安庆公主的驸马欧阳伦,因走私茶盐铁等物资,在朱元璋的寿宴上,被用天子剑处以极刑。在这些小案中被诛杀牵连的人数,我们已无法统计。但毫无疑问,那一定是个非常庞大的数字。

由于这种连绵不断的运动牵连极广,有案可查的是,从洪武元年到之后的长长十九年间,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官员没一个能做满任期的,几乎全都还没等到述职考核,就被贬黜或诛杀了。朱元璋是这样说的:“自开国以来,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设所有司官,未尝任满一人。”

在史料记载里,有这么一条,可以充分说明当时官员的日子有多难过。洪武十九年,同批发榜派官364位进士监生。一年后,这些官吏被杀6人,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358人,一个都没能幸免,全军皆没。

从重从快 贪银六十两就得掉脑袋

朱元璋除了运动常年搞,其处理手段也极为残酷。

他的反贪,有两个特点,按现在的话说,那就是“从重从快”。其起罪之低、处罚之重、涉及之广、时间之长,都是历史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凡是贪贿官员被抓,必遭处罚没有宽大就不说了,其获罪案值之小、杀戮之重,是很可以一说的。贪污银子,达到六十两被杀头是一定的,不过在杀掉之后,犯官的皮还要被剥下来,装上草做成草人,放官府门前的“皮场庙”示众。至于一般的剁指、断手、砍脚、阉割,以及凌迟、斩首、腰斩,更是无所不有。

至于起罪的下限,在朱元璋自己钦定的案件里,就有因收受一双袜子、四本书、一条网巾这些不起眼小物件而被定罪的案例。

在洪武十八年,曾发生过一起很有意思的案件。当时有位叫韩铎的人,素有才名。于是被朱元璋任为吏部官员。洪武十七年,他伙同同僚,将取到的待定官职,不向上报告,私自拟名取用。案发后,韩铎被判处斩,妻儿流放二千里。

朱元璋怜其才而免其罪,后来很快又任命他为工部司务。洪武十八年春,韩铎升为本部侍郎,再次“出手”。洪武十八年九月下旬,朱元璋在一次对工部的突击检查中,发现了韩铎等14人的贪贿行为。韩铎借营造宫室一事,得钱六百贯;勾结同僚卖放役匠分得四千三百贯。可是,所有官员都认罪,唯独韩铎不认。他甚至声称自己家里的钱是朱元璋前不久刚赏赐给他的—朱元璋确实在不久前赏了他七百贯。不过在朱元璋亲自审问和用刑后,他还是招供了。

至于这些官员的下场,我想就不用说了吧。但这个案件最有意思的地方,是在于韩铎的任用和免罪,全由朱元璋一人说了算,有司对他的判决在朱元璋那里,根本就是无效的。这直接导致了韩铎后来的有恃无恐继续贪污犯罪,甚至在证据面前还坚决不认。因此要说始作俑者,其实正是朱元璋本人。

鉴于不断有犯罪官员出现,朱元璋又发话了:以后不以六十两为限,核心精神总之就两个字:查、杀。

高压怀柔兼具 一面教化一面大搞运动

除了律法和处罚层面外,朱元璋还试图从两个方面下手,以求彻底解决官吏的贪污腐败问题。

这两个方面,一是兴起复古运动,欲从道德上对官员、百姓进行教化。这个活动一直延续到永乐时期,甚至还被进一步发扬光大,达到了所谓“家孔孟、户程朱”的程度。而与之配套的工程,则是推广朱元璋亲自主持编写的《明大诰》。《明大诰》实际是部特别法案,其236条中,有一大半是惩治贪腐的条款,而且远比《明律》为重。

在朱元璋的大力主导下,当时的官吏和百姓,都要学习《明大诰》,*还在各地组织专人讲课,一时间“天下有讲读大诰师生来朝者十九万余人”。洪武年间,《明大诰》约印行了数千万册,几乎到了人手一册、家家有此书的地步。朱元璋希望“家传人诵,得以惩戒而遵守之”。他又亲临午门讲课,还把此书列为了国子监的教授科目。

第二方面,则是大搞特务运动。明初的特务政治就不必细说了,实在太有名,想不知道都难。然而不太为人所知的是除官方的特务活动和组织外,朱元璋还别出心裁地号召百姓告密及直接捉拿贪官污吏。

朱元璋下令,除准许百姓赴京告发外,还允许他们直接把贪官污吏“绑缚赴京治罪”,“虽无文引”,各地关卡也当“即时放行,毋得阻挡”,“其正官首领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

在《明大诰》的《县官求免于民》一篇里,就记录了农民赵罕晨将县主簿汪铎等几个官吏捆绑押送进京的案件,最终结果当然是“犯事”官吏被杀。

而在《民拿下乡官吏第十八》中,则记录了常熟县农民陈寿六等将官吏顾英绑至京城面奏的案件。在这起著名的案件里,朱元璋不但赏了陈寿六等人,还特别警告道:有对陈寿六进行打击报复的,一律族诛。而且以后陈寿六真有过失,也只有朱元璋本人有权审问他—陈寿六堪称当时的天下第一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