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史上第一杀妻案 猎户竟然杀死老婆招待刘备

中国人之善良和平,谦恭仁爱,在这个世界上,是数得着的。但某个皇帝,某个军阀,或某个什么也不是,手中有杀人之权柄,一旦暴虐起来,那份残忍之心,也着实可怕。古代在刑法中,有一条凌迟罪,那简直比医科大学里的解剖课还麻烦。行刑的时候,刽子手要将犯人一刀一刀地割切,用刀必须达到三千多次,还要保证罪犯不能马上毙命,所以,凌迟一个罪犯,常常要两天工夫。这种处决的方式,已失去任何惩罚的意义,而是人类最丑恶的变态心理的残酷发泄而已。

在中国旧小说中,有许多血淋淋残忍的描写。《水浒传》里那十字坡孙二娘开的黑店,如何将人肢解,肥的当馅,瘦的当臊,著书人一点也不觉得多么不妥地津津乐道。武松为张团练所害,返转来进行报复,不但将仇人的脑袋砍掉,连无辜的家属,使女,也一并杀死,著书人描写时,可谓有声有色,淋漓尽致。等到李逵劫法场去救宋江,挥开两把板斧,逢人就砍,许多看热闹的群众,也成了刀下之鬼。扬州说书中,光这一段*无辜的场面,能说上好几天。这种以血腥为乐,以杀戮为快的残忍心理,很足以表现人类潜意识中的恶本质的。

《三国演义》里,曹操杀吕伯奢一家,杀管粮官,杀吉平,杀贵妃……充满了血腥气。而那个猎户刘安,杀了自己的妻子,挂在厨房里,将她臂上的肉割下来,炒出几盘菜肴来,供刘备食用,则是尤为令人发指的残忍。这是刘备被吕布赶出了小沛,匹马逃难,且投曹操途中发生的事情。因为途次绝粮,夜宿一个猎户家求食,此人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作者以平淡的笔墨,写这一件惨绝人寰的事情,面不改色心不动,实在是很可怕的。

因仇立意杀妻者,有之,无心误伤杀妻者,也有之。像刘安这样把妻子当成一只羊,一口猪,杀了待客,还说是狼肉,自有人类以来,大概也少见的。虽然,在此之前,杀了亲生儿子,烹制成一道菜呈给君王者,在此之后,杀了自己的爱妾与部下将士共餐者,这种人性泯灭的事,也并不乏见。无论如何,只是因为寻不着野味,而把老婆宰了拿她的肉来顶替,除非此人丧心病狂,是疯子,实在是让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不能接受的。上帝在伊甸园里,赋予亚当、夏娃那种男女情爱的本能,正是人类于摇篮中就有的最基本的感情,在此基础上才得以子孙繁衍,才有这个生生不息的世界。姑且撇开这些不言,作为人,一个生命载体,有她几乎是本能的求生欲望,只是为了贵客盘中的一道菜,就给杀了。而视他的妻子,如同栏中圈养的猪羊鸡鸭的这个丈夫,做出这种绝对是反人类的罪行,姑且把他当作神经上的不正常。但写书的人写了,不以为荒谬绝伦,评书的人评了,漠然不动感情,真是令人骇异。

毛宗岗评到这里,曰:“刘备以妻子为衣服,此人以妻子为饮食,更奇。”只是有一点点不以为然的意思。李卓吾在回目后曰:“刘安杀妻,固非中道,犹胜吕布因妻而杀身者也。”虽然有否定之意,但觉得他杀妻杀对了,至少比吕布强。这位在当时属于思想解放一流的李贽先生,竟不*一声,就有些莫名其妙了。由此可见,人道主义,在古老的中国历史的残暴和愚昧中,是无法植根的。另一位《三国演义》的评点家李渔,可能有些看不过去了,此公是特别钟情女性的。所以他从创作这个角度,发表议论:“欲以感切之事形容受之者之好处,不知言之太过,反成惨毒。文字不可太过,于此可见。”

愚昧和残暴是一对孪生子,只要有愚昧,就有非人的暴行。时至二十世纪末的文明世界,不把人当人,尤其不把女人当人的种种恶行,在我们这块土地上,难道就会完全绝迹了吗?当然,中国史书上杀妻的有不少,最有名的当属“吴起杀妻求将”。吴起杀妻已经相当黑了,但出发点是为了避嫌,而刘安杀妻的动机实在值得怀疑。要说真的崇拜刘备吧,象介子推一样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刘备吃嘛!当时虎背熊腰的关羽、张飞也不在场,刘备和书生孙乾两人的饭量会有多大?割个大腿够吃了吧(当然也是不对的),犯得着杀人吗?如书中所写,“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已都割去”,可见刘备吃了只胳膊,剩下的估计是刘安自己享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