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 韩非妒才忌能进谗言 反遭秦始皇诛杀

韩非,战国时韩国人,为韩国公子(即国君宗族)。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韩非口吃,不善言谈,而善于著述。

韩非与李斯同是荀卿的学生,他博学多能,才学超人,思维敏捷,李斯自以为不如。韩非写起文章来气势逼人,堪称当时的大手笔。凡是读过他的文章的人,几乎没有不佩服他的才学的。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他对左右说:“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大有相见恨晚之意。但是韩非到秦国之后,并没有如秦王所言那样,反而被投进牢狱,不久就被处死。韩非究竟为什么被欣赏自己的秦王处死?

最流行的说法是韩非死于李斯的谗言。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秦王得到韩非后很高兴,但还是没有重用他,秦国大臣李斯和姚贾出于对韩非才情的嫉妒,就在秦王面前诋毁韩非,那个秦王就像历史上的所有暴君一样,只做正确的事和不正确的事,在韩非问题上,恰恰做了不正确的事:下令将韩非关进*。不久,满腹经纶的韩非在狱中服毒自杀,而送给他毒药的正是李斯。此外《史记·秦始皇本纪》也记载“韩非使秦,秦用李斯谋,留非,非死云阳”。按司马迁的意思,韩非是死于李斯的嫉妒陷害。

但是有人却对这种观点持有怀疑态度,理由是当秦王读到韩非的文章后,认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时,向他推荐韩非的正是他的同门李斯,如果李斯有妒贤嫉能之心,又何必多此一举?

另外,韩信被*进而被杀,不是在秦王重用他时,而是在还未信用的情况下发生的,根据当时的情形,韩非并未对李斯构成任何威胁,根本谈不上什么嫉妒他的才学。李斯在秦二世继位之后,甚至被投放*的时候,还多次引用“韩非子言”,劝二世实行韩非之术,这足以证明李斯对韩非是一直敬重的,因此暗害之说是站不住脚的。

除此之外,西汉刘向在《战国策》中说:楚、燕、代等国想联合起来对付秦国,秦王与大臣商议,姚贾自愿出使四国,姚贾的出使瓦解了四国的联合行动,回秦后得到重赏。韩非对此颇为不满,就到秦王面前说姚贾的坏话。一开始攻击姚贾用秦国财宝贿赂四国君王,是“以王之权,国之宜,外自交于诸侯”;接着又揭姚贾的老底,说他是“世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认为重赏这种人是不利于“厉群臣”的。秦王召姚贾质问,姚贾对答如流。

说以财宝贿赂四君是为秦的利益考虑,如果是“自交”,他又何必回秦国?对自己的出身他也毫不隐讳,并列举姜太公、管仲、百里奚等名人为例,说明一个人的出身低贱和名声不好并不碍于效忠“明主”。他劝秦王不要听信谗言,于是秦王以为韩非出于一己之利诋毁姚贾,遂下令诛杀了韩非。按照这种说法,韩非似乎又是咎由自取,因为妒忌别人而最终害了自己。

但也有人指出这一观点的缺陷。第一,《战国策》这部书相当庞杂,虽然经过刘向校录,但是仍然错误百出。而司马迁对于史料的鉴别相当认真和慎重,他在《史记》中采用了《战国策》的材料十几处,但是唯独没用《秦策》“四国合一”的内容,可见这一段的真实性值得怀疑。第二,韩非“为人口吃,不能说道”,在韩国时,他只是“数以书谏韩王”,为何到了秦国后能一反常态,在秦王政面前唇枪舌剑起来?所以这种韩非之死咎由自取的观点不可靠。

《史记》之中,另有几篇,也写到过韩非之死,如《秦始皇本纪》、《六国年表》和《韩世家》,但都是蜻蜓点水,片言只语,不足以构成一种完整的说法,最多只能说明,韩非的确是死于秦人之手。韩非的死因,因此陷于扑朔迷离之中。究竟是无辜受害?还是咎由自取?抑或,还有别的原因?只能等待进一步的考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