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杀人怎么判刑(精神病持刀砍人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没有简单的是或者否地回答。

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成年犯罪人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无刑事责任能力。

1.犯罪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

对此,有以下几点是需要注意的:

  1. 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是需要法定程序进行鉴定的,需要经过有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关进行鉴定,并不是自己说是精神病就可以了。
  2. 主要看的是行为人在犯罪的时候是否有刑事的能力。如果他平时有精神病,但是在犯罪时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或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对不起,他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只不过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醉酒并不是减轻责任的理由,醉酒后犯罪的,一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2.即便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会被强制医疗

但是,即便行为人因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而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有充分必要,他也需要被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也是我们刑事诉讼法上一次修订以后新规定的一种制度,这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302-307条之中。

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零二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就强制医疗的对象而言,它是由于无刑事责任能力而不承担的刑事责任,但是为了防止他在流落在外面,再危害社会,那么需要对他采取一定的措施,这就是强制医疗。

对此,有以下几点是可以了解的:

  1. 强制医疗机构一般为当地的精神病治疗医院,一般系专门医院。
  2. 强制医疗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需要有资质鉴定机构的鉴定。
  3. 强制医疗并不一定是终身的,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让他回归社会。那就是在已经将他治疗成一个正常的人,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并且在回归社会以后没有社会危害性的时候。当然,这样需要由相应的医疗专家进行评估鉴定,并不是自己或者家属说治好了就是治好了。

3.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精神病人在犯罪的时候,有可能造成了他人的财物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体损害。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民事赔偿,承担民事责任了。

由于是精神病人,还需要看一下他有没有民事责任能力。因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并不意味着没有民事责任能力。

对于赔偿的原则:如果本人自己有财产,那么应当由自己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财产,则相应的赔偿是由他的监护人进行赔偿的。

民法典第28条规定了监护人的顺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