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指什么

现收现付制
现收现付制是指将当期收取的保险费用于当期支付,以保持保险财务收支大体平衡的财务制度。除养老保险外,一般社保项目都采用这种财务制度。
在养老保险中采用这种制度有好处也有坏处。现收现付制最大的优点是费率计算简单。同时,因为没有庞大的资金,也不会有保值增值的压力,也不会受到货币贬值的不利影响。但是这个制度的缺点也很明显。需要不断重新评估金融结构,调整利率。总的来说,由于人口结构老龄化和福利水平僵化,费率普遍日益提高。同时,从分配关系来看,在养老保险方面,现收现付制本质上是一种代际再分配关系,费率上涨会加深代际矛盾,引发政治问题。
完全积累制
这种制度是一种金融制度,通过对影响费率的相关因素进行长期计算,确定一个能够保证长期收支平衡的平均费率,并将收取的保险费(税款)全部形成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框架下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划经常采用这种财务制度。
这个制度最明显的优点是,由于资金的积累,在人口老龄化的时候,保险费率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但这种优势是建立在基金收益率高于工资增长率的前提下的。这个制度的缺陷也很明显。首先,在系统运行开始时需要更高的速率;第二,基金面临巨大的通胀压力。如果资金使用得当,不仅社会保险制度可以从中受益,整个经济也将受益于资金的有效配置。相反,如果基金不能维持和增值,这种制度的成本就高于现收现付制度。
部分积累
社会保障
这个体系是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的混合体。一开始,它的比率高于现收现付制,但低于全额积累制。储备方面,会高于现收现付制,但低于全额积累制。
这个制度是为了找到一条满足人口老龄化和初始高保费制度的中间道路。通常的做法是将原现收现付制缴纳的保费的一小部分积累在个人账户体系中,或者在原体系的基础上提高费率,将增量部分全部积累在个人账户体系中。这个系统还面临着资金管理、保值增值的问题。
中国在1997年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采用了这种混合财政制度,这种制度被称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官方数据显示:
2013年,停止缴纳社会保障的人数为3800万人,占城镇职工保险覆盖面的10%以上。然而,农民工停止缴纳社会保障的问题非常突出。个人一旦中断社保,买房买车会根据各地不同政策受到很大影响。表面上看,中断社保纯粹是个人行为,但却影响到整个社保体系。
2015年,新年伊始,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相继上调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障费都有所增加。
2015年8月底,社保第三方专业机构“51社保”发布2015 《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企业参合基数达标率为38.34%。也就是说,近62%的企业仍然没有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其中24%的企业按照最低基数缴纳。
2016年6月,随着平均工资的公布,北京、上海、重庆、安徽等地对社会保险进行了调整
专家认为,扩大统计范围将减少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有助于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缴费负担,使更多的低收入人群缴纳社会保障,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与此同时,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有望增加。[5]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不同,以个人去年平均工资为基础,按一定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8%,福利待遇好的单位可以高一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五险”:按职工工资计算,单位和个人比例一般为: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承担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承担1%;生育保险的0.7%由单位全额承担;工伤保险的0.5~1.6%也全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不同省市地区承担的比例不同。
南京社保缴费比例:养老金:单位20%,个人8%;医疗:单位9%,个人2%;生育:单位0.8%,个人不缴费;工伤;单位0.5%,个人不缴费;失业率:单位2%,个人1%。缴费基数:上限12195;下限1836。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程序如下:
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纳税(非应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地区)
下辖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有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在职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要填写的表格及附加信息:
1.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在职职工变动明细表(一式两份)由其管辖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文件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经批准的开业或设立证明(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方税务登记证;
4.私营企业的相关文件不能明确认定其单位性质的,应当补充能够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28%,企业20%,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例如:某企业职工,于2007年6月办理补缴2001年1年的养老保险,如果2001年实际工资月收入低于当年的缴费下限492元,那么他补缴2001年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为492元,年基数5904.具体计算如下:
  1.补缴比例:28%
  2.补缴系数:1.7
  3.2001年社平工资9840
  4.补缴年度(2007)上年度社平工资19031
  企业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20%*1.7
  个人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8%*1.7
  社保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1]
  参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精神,《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1号),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的要求,部分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的连续工龄计算问题做出了如下规定:
  四川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中部分新录用(聘)用人员工龄认定问题的函》(川人函〔2005〕94号):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原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时间与被录(聘)用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重庆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部分新录(聘)用人员连续工龄认定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办〔2011〕68号): 一、原在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后,其缴费年限与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宁夏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录用高校毕业生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3〕40号):一、在区内外已就业和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委托人事代理的高校毕业生,考录到我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以其毕业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工龄。
  主体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往往与一国的社会保险组织机构有关。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公共管理制度和将个人账户制度上的基金交由市场主体管理的做法。
  管理
  1.关于投资的安全性
  2.关于投资的收益性
  3.关于投资的流动性
  4.关于投资的社会经济效益性
  变化
  从20世纪80年代起,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是:一些国家的社会保险基金对私人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另外在投资模式方面,不少国家进行多样化投资,在基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之间探索一个平衡点。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有二:第一,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要求。第二,人们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经济贡献有了新的认识。
  网友解答: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缩写,包括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种基本保险,这五个险种能满足参保人最基础的保障需求。
  可能有些参保人不愿意参加社保,觉得消耗掉了自己的一部分工资,但是殊不知,一旦生活中遭遇了意外,也是社保为其提供基本保障。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医疗费用;养老保险在参保人缴纳满15的缴费年限并达到退休年龄后,按期支付养老金,保障退休生活;生育保险可以报销职工的生育费用;工伤保险则保障了职工在工作期间的因工作受到的伤害;失业保险给职工提供因客观因素失业的补贴。
  因此,社保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