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密约签订的历史背景 为什么签订中俄密约
《中俄密约》,即俄国与清*订立的秘密条约,1896年6月3日(光绪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沙俄利用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战败的困境﹐藉口“共同防御”日本﹐诱迫清*派遣特使李鸿章与俄国外交大臣罗拔诺夫﹑财政大臣维特在莫斯科签订《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又称《防御同盟条约》。一般称为《中俄密约》。条约原存于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维护文化资产,现典藏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保存。
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签订后,因俄德法三国干辽,清朝赎回辽东半岛,连俄抵御日本*成为清朝外交政策之一,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5月初,清*钦差头等出使大臣李鸿章赴圣彼得堡,庆贺沙皇尼古拉二世加冕。沙俄以中俄共同防日为名,利诱贿赂李鸿章与其财政大臣谢尔盖·维特、外交大臣罗拔诺甫(1824―1896)秘密谈判,并于6月3日签订此约,条约共6款,主要内容是:
如果日本侵占俄国远东或中国、朝鲜领土,中俄两国应以全部海、陆军互相援助;
缔约国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不得与敌方签订和约;
战争期间,中国所有口岸均对俄国军舰开放;
为使俄国便于运输军队,中国允许俄国通过黑龙江、吉林修筑一条铁路[1]至海参崴。铁路的修筑和经营,交华俄道胜银行承办;
无论战时或平时,俄国皆可在此路运送军队和军需物资;
本约自铁路合同批准之日起,有效期15年,期满前双方可商议是否续约。
从此,中国东北三省逐渐变为沙俄的*范围,但由于马关条约后,朝鲜半岛已成为日本*范围,日俄双方*在满州地方产生冲突,1904年在中国东北爆发日俄战争。